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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新竹市光武段1113地號幼兒園及補習班新建工程」都市設計審議案
設計單位報告:略。
討論:略。
決議: 記錄:鄭琬蓉
1. 本案請依委員、幹事及各單位所提下列意見修正後通過。
(1) 米白色外牆、建築語彙與幼兒園關聯度較低,建議再調整。
(2) P.4-5頁外牆透空慮過有安全性疑慮,建議改善。
(3) 道路兩旁種植不同樹種,請補充理由。
(4) 入口處停車位遮蔽門廳景觀,建議改善使空間連續性增強。
(5) 學生數量眾多,家長接送使停車問題外部化,請改善。
(6) 無遮簷人行步道淨通行空間不得小於2.5m。
(7) 有關屋頂綠化灌木、草花淨覆土深度需達60cm、30cm,請補充
剖面、屋頂排水、防水、澆灌系統等…圖面。
(8) 請依據法規設置屋頂綠化或太陽光電設備,不得設置植生盆。
(9) 建議將鄰近慈濟路之部分空間開放為家長接送區,避免停車問
題外部化。
(10) 車道與人行動線衝突有安全疑慮,請改善。
(11) 請敘明員工停車位置與數量。

 

http://163.29.137.244/Urban_intra/upload/9d49d7d4-7331-4e51-8f2c-cf97cf149ba9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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