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籲衛福部成立保證基金 降低銀行業風險

2016年01月15日

以房養老制度,銀行公會研擬說帖,籲衛福部成立「保證基金」。圖為民眾看屋。蕭榕攝研擬說帖
【廖珮君╱台北報導】為讓拿房子換養老金,讓不動產動起來的「以房養老」制度更完善,銀行公會已研擬說帖,擬向政府等相關主管機關建議,呼籲衛福部可成立「保證基金」、或鼓勵由保險業提供「保證保險」,降低銀行業風險、提高承作意願。


所謂「保證保險」,是因老人餘命延長、銀行給付的本息,恐會超過不動產的價值時,可由保險理賠、或是由政府給付,如香港模式就由按揭(指抵押)證券公司做賠付。
據了解,各銀行還擬加碼,建議金管會將各銀行承做「以房養老」、拿房子換養老金的房貸風險權數,比照自用住宅,從目前需100%資本計提、降到45%;一旦資本計提降低,可讓以房養老的貸款利率下降,老人成最大受益者。

希望降低資本計提

如目前合庫銀行「以房養老」的貸款利率是2.13%,土銀約略降到2%,若資本計提可再下降,房貸利率就有可能降到2%以下。
惟也有業者認為,自用住宅的資本計提45%是針對首購族,以房養老是非首購,是否可以適用?可能仍得視政策方向而定;金管會則說,將等看到銀行公會建議案後再研議。
據統計,台灣65歲以上人口佔比在2018年時,將超過14%而邁入高齡社會,在2025年將超過20%,台灣將成為超高齡社會的一員,拿房子換養老金的以房養老案,也在今年初再度重新捲土重來。
據了解,各銀行還擬加碼,建目前合庫銀、土銀、台銀都積極搶進,但多夾在「商業型」和「公益型」之間,如老人貸款期限最長僅95歲,若老人活過百歲,行庫仍採展延、續給養老金,但可能就採捐贈方式。
銀行主管說,以房養老有3大風險,包括借款人長壽風險、不動產波動風險、及利率風險,若要降低風險、提高銀行承作意願,「保證保險」機制就很重要。


未命名 

銀行考量3大風險

銀行公會初步彙整各銀行意見,擬向政府等相關主管機關提出4大建議,1是建議衛福部成立「保證基金」,當銀行用自有資金承作「以房養老」時,給付給老人的本息、已超過處分不動產價值時,中間差額就由政府埋單。
1如房屋價值800萬,但因老人餘命延長、銀行已給付給老人1000萬元,中間200萬元差額就由保證基金做賠付。
2是若政府無力編預算,保證保險也可由保險業者來承作,有點類似過去「信用保證保險」的機制,但保險業者承作意願不高。
3是建議衛福部成立財團法人對民眾做以房養老的宣導和輔導;4是建議內政部,可提供借款人遷籍、出售房屋及死亡等戶籍及地籍資訊,降低銀行作業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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